城环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结果公示
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,于2023年2月至3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复查,现将复查结果进行公示,结果如下: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请与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0517-83525926。
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3月2日